身在国外如何委托巴西律师:领事馆、海牙认证与 e-Notariado
无需前往巴西即可委托律师的三种方式:领事馆公证授权书、当地公证加海牙认证,以及通过视频办理的远程公证。
在巴西办事,未必需要亲自前往。授权委托书(葡萄牙语为 procuração)是一份让巴西律师代您出售房产、参与遗产清算、签署公证文书或出庭代理的文件,而您本人无须离开所在国。从国外办理授权书有三种途径,选错途径,正是巴西登记机关拒收文件、整个程序不得不重来的最主要原因。
本文说明这三种途径各自的要求,以及授权书应当如何写,才能符合受理机关的要求。
授权书的「形式」为什么如此重要?
因为巴西法律把授权书的形式与被授权行为的形式绑定在一起。巴西民法典第657条规定,授权书必须采用法律对拟实施行为所要求的同一形式。
实务上,文件因此分为两类:
- 公证授权书(procuração pública)——由公证人、领事馆或 e-Notariado 作成。要式行为必须采用此形式:出售、赠与或抵押价值超过三十倍最低工资的不动产(民法典第108条)、参与非诉遗产清算与分割、放弃继承、以及委托代理结婚。
- 私署授权书(procuração particular)——由委托人本人签署。适用于较简单的事项,包括为诉讼委托律师。
由于公证形式适用于一切行为,而私署形式并非如此,凡涉及不动产或继承的,采用公证形式是稳妥的做法。
三种途径中,哪一种适合您?
| 巴西领事馆 | 当地公证人+海牙认证 | e-Notariado(视频办理) | |
|---|---|---|---|
| 办理方式 | 领事以巴西公证人身份作成文书 | 在当地公证人面前签署,再将文件「引入」巴西 | 巴西公证人通过视频通话作成 |
| 是否需海牙认证 | 否——系巴西官方机构行为 | 是;非成员国则改为领事认证 | 否 |
| 是否需宣誓翻译 | 否——已为葡萄牙语 | 是,须在巴西完成 | 否 |
| 是否须到场 | 是,需预约 | 是,到当地公证处 | 否——全程远程 |
| 主要条件 | 可前往的领事馆与预约 | 当地公证人与海牙认证机关 | 巴西 CPF 与电子证书 |
| 通常适合 | 邻近巴西领事馆者 | 远离领事馆、已有当地公证渠道者 | 已持有 CPF 与电子证书者 |
途径一 —— 巴西领事馆
领事具有公证职能。文件以葡萄牙语作成,在领事官员面前签署,并作为巴西公证文书出具。因此既不需要海牙认证,也不需要翻译,省去两道手续和两笔费用。
预约通过管辖您居住地的领事馆 e-consular 系统办理。各馆及其管辖范围见巴西外交部领事门户。巴西在中国设有驻华大使馆(北京)及驻上海、广州、香港的总领事馆。领事规费由外交部制定并不时调整,请以所在馆现行标准为准。
途径二 —— 当地公证人加海牙认证
若难以前往领事馆,可在所在国的公证人面前签署。随后须按以下顺序使该文件在巴西可用:
- 由当地公证人对签名或文书办理公证。
- 由该国主管机关出具海牙认证(附加证明书)。该公约对巴西自2016年8月14日生效,由国家司法委员会(CNJ)规范实施。中国内地自2023年11月7日起成为公约成员,此前需办理的领事认证已由海牙认证取代;香港与澳门特别行政区适用该公约的时间更早。
- 在巴西境内由商业登记局注册的 tradutor público 完成葡萄牙语宣誓翻译。文件最常在此环节出问题:在国外完成的翻译,纵然经过认证,通常也不被接受。
- 文件需对第三人产生效力时,还须在文书登记处(Cartório de Registro de Títulos e Documentos)办理登记。
途径三 —— e-Notariado,足不出户
根据国家司法委员会2020年第100号规程,巴西公证人可通过 e-Notariado 平台全程在线作成公证文书与授权书:与公证人视频通话,并以电子证书签署。
对于居住在国外的外国籍人士,巴西任何城市的公证人均有管辖权;但行为涉及不动产的,由该不动产所在城市的公证人管辖。
实务上的门槛在于电子证书:需持有 ICP-Brasil 证书或 e-Notariado 证书,而办理证书需要CPF(巴西纳税人识别号)。若您已有 CPF——多数旅居国外的巴西人和许多在巴西持有房产的外国人都有——这通常是最快的途径。若尚未办理,先取得 CPF 往往仍然值得:在巴西,几乎任何事都离不开 CPF。
授权书里究竟要写明哪些权限?
形式正确只完成了一半。登记机关真正审读的是文字内容。
民法典第661条第1款要求,出售、抵押、和解、出具收讫等行为须有明确而具体的授权。「全权及无限授权」一类的概括措辞并不构成上述授权。
就诉讼而言,巴西民事诉讼法典第105条列举了非经明确授予、律师并不享有的权限:接受传唤、自认、承认对方请求、和解、撤诉、放弃据以起诉的实体权利、收取款项并出具收讫,以及订立仲裁协议。
因此,一份可用的授权书通常载明:
- 委托人:与巴西记录完全一致的全名、国籍、婚姻状况、职业、护照号与 CPF 号、境外住址。
- 受托人:律师全名及其巴西律师公会(OAB)注册号。
- 可实施的行为,须具体。涉及不动产的,应以 matrícula 号及其登记处特定该项财产。
- 有效期限,以及律师可否将权限转委托给其他律师(substabelecimento)。
一个实际例子
一位中国投资者在巴西圣保罗持有一处商铺,现拟出售,但短期内无法前往巴西。
若他仅在北京的公证处签署一份「全权办理」的文件,不动产登记处将拒绝办理过户:出售不动产属要式行为,且文件未特定标的物。可行的做法是办理公证授权书——在巴西驻华使领馆办理,或者,若他已持有 CPF,则通过 e-Notariado 办理——其中明确载明出售该商铺、议定价款、签署买卖公证书及办理过户登记的权限,并以 matrícula 号和登记处特定该商铺。
若走当地公证途径,则须在公证后办理海牙认证,再将文件送至巴西完成宣誓翻译。
需要准备哪些材料?
| 材料 | 领事馆 | 当地公证人 | e-Notariado |
|---|---|---|---|
| 有效护照或身份证件 | 需要 | 需要 | 需要 |
| CPF(巴西纳税人识别号) | 建议 | 建议 | 必需 |
| 境外住址证明 | 需要 | 依当地规定 | 需要 |
| 结婚证明(已婚者) | 与该行为相关时 | 与该行为相关时 | 与该行为相关时 |
| 不动产资料(matrícula) | 涉及不动产时 | 涉及不动产时 | 涉及不动产时 |
| 海牙认证 | 不需要 | 需要 | 不需要 |
| 在巴西完成的宣誓翻译 | 不需要 | 需要 | 不需要 |
最常见的问题出在哪里?
- 形式错误:法律要求公证形式,却使用了私署文件。
- 授权概括:未特定不动产或具体行为。
- 姓名不一致:因婚姻或音译,护照姓名与巴西记录中的姓名不同。文件应同时载明两种写法。
- 翻译在国外完成,而非由巴西的 tradutor público 完成。
- 缺少 CPF:即便授权书本身无懈可击,登记程序仍会受阻。
- 文件时间过久:法律虽无有效期规定,但机构常要求出具于近九十日内。
下一步该怎么做?
在签署任何文件之前,应当先准确界定要办理的事项,因为形式、权限与途径都由此决定。文书的用语通常在前往领事馆或公证处之前即先行确定:措辞与所办事项不相符,正是导致第二趟奔波的原因。
资料来源: 巴西民法典第108条、第657条、第661条 · 巴西民事诉讼法典第105条 · 国家司法委员会2020年第100号规程 · 海牙认证在巴西的适用(CNJ) · 巴西外交部领事门户
常见问题
签署授权委托书必须亲自前往巴西吗?
不需要。有三种方式可在国外办理:在巴西驻外领事馆办理公证授权书;在当地公证人面前签署后办理海牙认证,再到巴西做公认翻译;或通过 e-Notariado 系统,由巴西公证人以视频方式办理。选择哪一种,取决于您要办理的具体事项以及您所在的国家。
在巴西领事馆办理的授权书还需要海牙认证和翻译吗?
不需要。领事馆的授权书由巴西官方机构以葡萄牙语作成,在巴西境内本身即具有公证效力,无需海牙认证,也无需宣誓翻译。这正是能够前往领事馆的人通常首选此途径的原因。
宣誓翻译可以在我居住的国家完成吗?
原则上不可以。文件要在巴西产生效力,翻译必须由在巴西商业登记局(Junta Comercial)注册的公认翻译员(tradutor público)完成。在国外完成的翻译,即使经过认证,登记机关和法院通常也不予接受。
一份概括性的授权书能用来出售我在巴西的房产吗?
不能。巴西法律要求出售、设定抵押、和解、出具收讫等行为必须有明确、具体的授权。涉及不动产的,文件必须以登记号(matrícula)或地址特定该项财产。「全权办理」一类的措辞并不构成出售授权,登记机关会因此拒绝办理过户。
巴西的授权委托书有效期是多久?
巴西法律没有规定统一的有效期。授权书在被撤销前、在其载明的期限届满前,或在受托事项办结前持续有效。但实务中,银行和登记机关常要求出具日期在90天以内的授权书,因此在国外办理前值得先行确认。
如果我所在的国家不是海牙公约成员国怎么办?
那就不能使用海牙认证,而须走领事认证程序:先由当地机关认证,再由管辖该地区的巴西领事馆认证。此程序耗时较长,因此在这些国家或地区,领事馆或 e-Notariado 的方式往往更为可行。
本文为一般性信息,概述巴西法律的相关规定,不构成针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。